保险资讯

宁国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已经开始办理

更新时间:2017-08-28 10:29
  【摘要】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宁国市近期在为社区居民办理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11月18日上午,宁国市北园社区办公地点人头攒动,这里正在为社区居民筹办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据该社区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呈现几大特点:一、个人缴费提高,配套资金提高了。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为80元/人,同比去年增长10元/人。同步配套的是财政配套补贴标准将增加327元,宁国市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了7元的配套补助。二、报销比例提高。2014年该市各级别医院补偿比例均提高5%。市外医院保底补偿比例提高至45%,比原先提高了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再补偿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80%,封顶可达50万元。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10%。三、报销门框提高了。村级、乡镇及一级医院单次补偿封线均提高5元。四、实施“一证通”政策。16周岁以上参合居民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就诊报销,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居民要及时办理。

  另据了解,宁国市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措工作将在11月下旬全面开展,参合居民享受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民政部门将安排配套资金对城乡低保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个人进行补助。

  慧择提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同样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群众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群众应该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