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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金发放标准再次提高

更新时间:2017-08-26 10:04
   【摘要】养老金对于人们的生活至关重要,养老金的提高有利益改善民生。近日山西省上调养老金发放标准。

   近日,山西省下发了《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1年增加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10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低于2060元的,补齐到2060元。

  慧择提示:养老金的提高虽然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但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问题。推荐您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为您以后的生活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