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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上调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3-11-19 16:20
  【摘要】退休人员没有工作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养老保险可以给退休人员提供养老保障。近日宝鸡市上调退休金发放标准。
  
  宝鸡市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近日结束,涉及调整待遇的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16.71元。据了解,7月底前,涉及的退休人员已可领到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据宝鸡市养老经办处介绍,本次调整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3619人,增加的待遇从2013年1月起执行。
  
  最低养老金调整标准为:市本级及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县执行二类地区工资标准945元,其他县区执行本地区类别标准;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足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1966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不含145号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不足2000元的,补足到2000元。
  
  目前,1至6月的补发资金已全部划拨至各代发机构,属于调整待遇范围的退休人员,7月底前已可领到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慧择提示:宝鸡市为退休人员替换社会平均工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所增长。宝鸡市及时把增加的退休金发放到位,保障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