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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设限 要求限期核查保单信息

更新时间:2013-11-16 14:43
  【摘要】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期的历史保单清查。把存在投保人联系方式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保单并进行补充更正。时间期限在明年6月30日前。

  清查的历史保单包括:仍然有效的个人人身险保单、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但尚未领取现金价值的保单,以及保险合同到期但仍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清查结束应于明年7月31日前上报监管机构。

  据了解,保单不真实情形较多,如投保时限较长,客户联系方式变更而保单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有的则是保险业务人员、保险中介机构通过误导销售签单而没有填写客户真实信息等,导致保险公司与客户的信息传递受阻,严重影响了客户的利益。

  此次清查涉及到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如果保险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清查,在此次通知下发后新签的保单和明年8月后的历史保单仍存在保单信息缺失或虚假,保监会将依法限制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慧择提示:本次清查涉及的范围很广,涵盖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此外,清查还起到了使保险公司与客户的信息传递畅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