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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通知要求核查保单信息

更新时间:2013-11-15 11:13
  【摘要】近日保监会发布通知,责令人身保险公司于明年6月30日之前,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期的历史保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改正。
  
  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应于明年6月30日前,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期的历史保单清查存在投保人联系方式缺失、虚假或发生变更的保单,并进行补充更正。
  
  清查的历史保单包括:仍然有效的个人人身险保单、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终止但尚未领取现金价值的保单,以及保险合同到期但仍存在未了结保险责任。清查结束应于明年7月31日前上报监管机构。
  
  据了解,保单不真实情形较多,如投保时限较长,客户联系方式变更而保单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有的则是保险业务人员、保险中介机构通过误导销售签单而没有填写客户真实信息等,导致保险公司与客户的信息传递受阻,严重影响了客户的利益。
  
  此次清查涉及到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如果保险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清查,在此次通知下发后新签的保单和明年8月后的历史保单仍存在保单信息缺失或虚假,保监会将依法限制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新业务或吊销业务许可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慧择提示:本次的清查涵盖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监会将依法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