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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参保单位可通过银行缴费

更新时间:2013-11-13 13:59
  【摘要】用人单位要为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让员工享受社会保险保障。北京市发布社会保险缴费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今天正式发布《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以便给北京参保单位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服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原来的社保缴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社保费托收单交给承办银行,银行之间再通过纸质单据交换,才能完成收取社保费的全部流程。如款项没有托收到位,社保经办机构还需通知参保单位,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进行支票或刷卡缴费,这样一个流程往往需要15到20天。

  他透露,社保中心与12家银行协商,签订服务协议,升级信息系统,于9月起实现银行缴费。缴费网点由原来的17家社保经办机构,扩大到12家银行的千余家对公业务网点。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费的,其银行扣款周期将由原来的20天缩至2天。在每月5至20日内,如果多次扣款不成功,参保单位还可以及时通过开户银行的柜面或网银进行缴费,避免产生滞纳金。

  据悉,选择银行缴费的参保单位,办理银行缴费手续时,应先取得开户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再到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

  为优化办理流程,参保单位还可先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办理,即先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文本,再到所属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确认即可。确定银行缴费后,参保单位可选择批量扣款、柜面缴费或网银缴费三种方式。

  为了更好地方便参保单位及时掌握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增加了每月月报缴费到账情况查询功能,已选择银行缴费的参保单位可在每月5日到25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负责人强调,本次银行缴费的服务对象是主要是20多万家正常缴费的参保单位,对于单位补缴社保,存档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缴纳社保的,目前仍须到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慧择提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可以在银行进行缴费,参保单位可选择批量扣款、柜面缴费或网银缴费三种方式,缴费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