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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调养老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5 18:52
  【摘要】群众参保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养老保险保障,上海市对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人员增加养老金,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根据国家关于2013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对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确定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镇保”、“城居保”、“新农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人员增加养老金。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养老金增长水平按照月平均增加310元左右安排。全市约321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全市约45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全市约45万“城居保”和“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述各类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自1月25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全部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据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海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年已建立补贴制度。目前,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补贴标准调整方案。

  慧择提示:上海市321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增加养老金,城居保与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每月可以多领取70元,增加的养老金将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