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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5 10:57
  【摘要】失业人员没有了工作就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得不到保障,但是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滨州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1月7日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滨人社发〔2013〕24号)文件,无棣县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730元,月人均提高100元。10月下旬,无棣县已将失业保险金调整到位并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将今年7至9月份已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的差额部分全部补发到失业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无棣县第八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增长幅度近600元。

  慧择提示:滨州市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提高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失业人员每月可多领取100元的失业保险金保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