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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

更新时间:2013-11-12 16:18
  【摘要】医疗保险在我国实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要说全民医保,在前些年恐怕还不太现实。而现在,可以说已经基本完成了。
  
  2013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人数分别为2.65亿、2.71亿、8.05亿,超过13亿人。即便考虑重复参保的因素,医保覆盖人群也十分庞大。无论从制度覆盖,还是从人口覆盖上说,“全民医保”都已基本实现。
  
  数字的增长固然可喜,然而医改不能止步于此。在基层医改方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存在。
  
  解决看病难,使有效的医疗资源进一步盘活与优化,一沉一升让百姓受益。
  
  沉,优势医疗资源不断下沉。
  国家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县乡医院“战斗力”升级换代,优势资源能够沉得住。
  河北等省份实施了大学生村医计划,一些地区免费定向培养村医;四川、山西、湖南等省从编制入手,“县招乡用”、“乡招村用”,江苏、山东等省基本实现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
  
  升,基层医疗机构水平提升,基层医务工作人员待遇提升。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
  在安徽,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绩效”考评模式,激活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机构定期接受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仅县医院、乡卫生院大变样,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也得到了保护。
  在河北,省财政按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3对乡镇卫生院医生给予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实行专人专补、动态管理、绩效考核、以考定补办法,给予每人每月200元—300元定额补助。
  解决看病贵,围绕看病费用,国家进一步发力,一加一减让百姓得利。
  
  加,财政扶持力度、报销比例进一步加大。
  2013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
  2013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推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达到70%左右。
  2013年8月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在23个省份的94个统筹地区开始试点,并有7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城乡居民2.1亿,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减,医药费用进一步减少。
  2012年6月,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破除“以药补医”成为关键环节。砍掉药品加成,挤掉流通的水分,药品销售零差率,让“天价医药费”不再现。
  2012年年底,安徽省所有县级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中标价格较国家指导价平均下降52.8%,县级医院平均下降36.6%。同年底,浙江省31个县(市、区)的132家县级公立医院宣布“以药补医”成为历史。
  新一轮医改的号角已经吹响,异地结算、大病不出县、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医改不停步,期盼的目光就是改革的动力,美好的愿景就是改革的方向,扎实的行动就是改革的最好保证。加强经营管理,不仅要降低成本,还要在资金运用方面争取至少4%、5%甚至更高的收益率。
  
  慧择提示:全民医保为我国公民提供了生民安全的保障,为更好更快的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其应有的贡献。然而,在全民医保完成的同时,我们应看到未来还有更艰巨的任务等待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