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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运用社会资本服务养老机构

更新时间:2017-08-25 23:34
  【摘要】北京市在加快建设完善的医疗保险措施方面又向前走了一大步。近日出台的意见中,明确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医疗配套服务。
  
  2013年11月8日讯,北京,养老床位建设将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对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机构建设政府将按照床位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新建小区养老配套不合格将不得销售……这是笔者昨天从“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包括北京市民政局等在内的多个部门对日前出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作为《意见》的配套文件,《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也在会上正式发布。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两个文件“含金量”非常高,其中《办法》从养老机构的供地、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包括水电气暖以及相关税费减免等都给予了幅度比较大的政策优惠。两个文件的发布和执行将进一步降低北京养老服务的门槛,吸引越来越多的服务提供商和相应社会机构进入到这个行业。
  
  社会资本建一个养老床位最高可补5万 
  办法》中明确提出,“社会资本愿意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优先支持其建设;在社会资本建设的养老机构不足以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时,由政府补充投资建设”。据介绍,社会资本在进行新建、扩建养老机构时,政府补贴将由原来每张床位8000元至16000元的市级支持标准提高到2万元至2.5万元,并且区级资金还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支持。两项补贴相加,一个床位的建设补贴支持最高可以达到5万元。 
  此外,政府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也将从原来的200至300元/人/月,提高到300至500元/人/月。
  
  区县少建一张养老床将需上缴55万 
  李红兵介绍说,今年养老用地供应计划大概是100公顷,为保障养老机构床位的建设,《办法》提出区县政府承担完成养老机构建设目标的第一主体责任。同时,养老床位建设将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的绩效考评,未能完成任务的区县,将按每床55万元的标准上缴统筹建设资金。 
  办法》同时规定,对于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按照单床建设成本不高于2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标准,市政府将依据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以及生态涵养发展区分类,以每床20万元为基数分别给予区县30%、50%、70%和90%的建设资金支持。
  
  新建小区养老配套不够不能销售  
  按照此前规划的“9064”养老格局,本市90%老人要居家养老,6%在社区养老,只有4%需要进入专门机构养老。为此,《意见》中特别明确:“新建居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据介绍,今后市民政局也将参与新建小区的规划审定、竣工验收等程序。先期规划中,将保障以政府划拨土地等方式,为小区建设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公益用地。验收时,一旦发现小区未建养老服务设施,小区内出现,或者是建设不达标,民政部门可以拒绝验收通过,新建小区将无法完成销售。
  目前,有关部门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预计新建小区内将有较完善的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等设施,并为未来老年康复、护理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等入驻提供条件。  
  对于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也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例如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
  
  划拨土地建养老设施不可随意转让  
  根据《办法》,社会资本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在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是对现有政策的一大突破,将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成本降低至少三分之一。不过,划拨的土地性质将定位公益用地,而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据了解,未来几年预计将有2至4平方公里的用地专门用于养老设施建设,16区县均在其中,新城区还将承担老城区的养老用地供应任务。
  
  2020年本市养老床位将达16万张  

  据统计,北京市现已建成8万张养老床位。根据《办法》,至2015年,本市将建成12万张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至2020年,将建成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  
  在新审批建设的养老院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院中,80%的床位将具有护养功能,可以对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提供专业的护理、康复服务。而目前全市400家养老院中,只有97家可以提供护养服务,面对全市近3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接收、护理能力存在不足。  
  据悉,市政府已责成民政局与发改委联手,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指导价。今后,凡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院、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院,养老服务收费将实施政府指导价,按运营成本核算养老服务费用,将可以降低市民入住养老院的门槛。
  
  入住公办养老院需健康评估  
  李红兵透露,今后本市还将通过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这样可以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以及明确护理、养老服务等补贴领取资格等,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服务需求。  
  同时,本市还将探索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以减轻参保人将来养老时接受长期医疗护理服务的自付压力。
  
  慧择提示:养老问题一直都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北京至在这方面的努力是我们有目共睹的。希望其他地方能够学习其经验,更好地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