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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已推行五年 成效甚微

更新时间:2013-11-08 14:44
  【摘要】全国事业单位养老金试点改革已推进五年,只有广东开始“破冰”,其他四省市多无实质进展,成效甚微。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晓军调查发现,五省市在试点过程中实施对象不一致,范围有宽有窄,此外缴费基数也不统一,有的按档案工资,有的按工资总额,还有的采取“双基数”。缴费比例各地也差异较大,造成同岗同工却待遇不同的状况。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介绍,目前关于并轨有两种主要模式:一是限高拉低,将城镇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水平持平,然后实现并轨;二是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机关事业单位新人加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但国家会对其做一定补偿。齐传钧说,“现在是基本养老保险一条腿独大,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所占比重很小,导致几个层次发展严重不平衡,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不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胡乃军则为并轨提供另一种解决思路:实行国民基础养老金+个人储蓄养老金的二元结构。他指出,在现有制度上让机关事业单位也参加社会保险行不通,因为职工养老保险主要靠企业和个人缴费,如果公职人员未来由财政拨款缴费,对于财政负担压力过大。

  在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难以顺利推进的情况下,一些专家提出应利用正在研讨顶层设计方案的契机,打破改革“零敲碎打”的局面。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在养老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不能分为三六九等,不能只拿出第二大类的第二小类来改革,这类人群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单位,容易在知识分子之间产生矛盾。

  慧择提示:在全国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过程中,机关与事业单位必须同步进行,继续只在部分事业单位试点只能维持现状,将很难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