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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保险协会推出人身保险服务承诺

更新时间:2017-08-27 21:41
  【摘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管,也需要保险行业的自律检查。11月5日,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代表辽宁(不含大连)各人身保险机构向全社会郑重作出服务承诺。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娄玉贤表示,此次推出的《辽宁人身保险服务承诺》由辽宁36家人身保险机构联合签署,并授权省保险行业协会向社会发布、解释及监督执行。这一承诺从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环节明确了服务流程和时限,涵盖了人身保险销售、承保、回访、保全、理赔、咨诉等6个方面,共计18项内容,适用于所有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例如,在售前环节,明确了保险销售人员应主动亮明身份、进行投保提示、尊重消费者意愿等;在售中环节,明确了业务承保、保单送达、电话回访的工作时限;在售后环节,明确了保单保全、保险理赔、咨诉处理的服务标准。

  辽宁保监局局长助理庞雪峰表示,近年来,保险监管部门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相继对保险服务工作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为此,全行业在服务承诺确定过程中,把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服务项目和影响保险消费体验的环节作为重点内容。而此次承诺开辟了消费者监督的新途径。《辽宁人身保险服务承诺》公布后,将行业完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清晰透明的服务标准将作为保险消费者评判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更便于进行监督。

  辽宁保监局人身险处处长刘杰说,《辽宁人身保险服务承诺》不仅落实了人身保险监管的基本要求,而且切实结合辽宁省人身保险行业实际情况,在监管规定基础上适当提高了标准。今后,保险监管部门还将建立人身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服务质量测评,督促各人身保险机构合规经营、履行承诺,引导全行业不断确立更高的服务标准。

  慧择提示:《辽宁人身保险服务承诺》是辽宁省首次推出的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充分体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标志着辽宁省人身保险服务进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