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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协会分析保险纠纷发生的原因

更新时间:2013-11-05 11:21
  【摘要】保险纠纷的发生日益频繁,为减少保险纠纷的发生,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闽保协")于召开保险纠纷调处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分析了保险纠纷发生的原因。

  承保方面:免责事项约定不明确、特别约定事项不清、免责条款约定不明。

  保险合同方面;业务员代签名、家财险未约定财产清单、承保信息不准确。

  业务管理方面:保险单证管理方面有漏洞、保全业务操作不规范。

  理赔方面:拖赔或理由不充分的拒赔、出险后不及时勘查定损、因缺乏沟通致同一案件多地被诉、非医保用药未按标准赔付、理赔依据与条款约定不一致、当事人报案后未及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缺乏主动。

  会议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承保管理、业务管理、理赔管理,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尽力化解保险纠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邵惠、法官陈光卓就《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及审判实务中常见疑难问题讲解授课。

  慧择提示:在福建保监局的领导下,福建保险业建立了保险纠纷投诉调解、与法院诉调对接和保险纠纷仲裁3种快速调处机制,对维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其维权成本,对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