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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消极对待双规并轨

更新时间:2017-08-28 11:00
  【摘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双轨制一直就是社会的热点话题,双规并轨制度已经呼吁五年之久,虽然浙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没开始做,还处于思考当中”;上海养老试点的推进目前尚无实质性突破;山西许多个企事业单位仍然沿用老的养老金制度,但是与并轨有关的改革迹象出现。

  重庆虽然开展了统计事业单位员工总人数、了解工资水平等“摸情况”的基础性工作,但严格来讲,改革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广东则进行了“半吊子改革”,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

  “为什么五年过去,基本上没有什么对试点更积极的评价,没有拿出全国推广的方案?”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认为,“就是受制于我们目前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改革利益得相对均衡,或者说不能在改革过程中又拉大了差距,否则阻力肯定会很大。现在试点,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同步改革,同步推进,否则的话改不动。”

  据了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向下并轨”的方式,拉大了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之间的待遇差距,造成新的矛盾。“比如,一听说养老金改革,不少大学老师申请提前退休,制度倒逼人做出不合理的选择。”齐传钧说。

  对此,上海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认为,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制度其实是“三轨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其中,第一轨的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高于第二轨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轨”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享受的待遇低于上述两轨。

  当初的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主要方向是将第二轨向下和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并轨”,这样形成的新的第二轨和第一轨之间的距离反而变大,试点方案受到阻力较大也是必然的。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保研究中心副教授杨俊一直关注养老金待遇差距数据。他表示,有统计显示,2005年,企业、事业、机关的人均年离退休费分别是8803元、16425元和18410元,事业和机关的人均养老金分别是企业的1.8和2.1倍。

  虽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曾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但多位专家表示,对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纹丝不动。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以削弱改革阻力。

  慧择提示:双规并轨是我国养老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地方政府的草草了事,皮毛改革是无济于事的。双规制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从中央层面加以改革,以中央的力量推动地方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