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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有变 门诊费未用完可延续到下一年

更新时间:2013-11-04 14:42
  【摘要】社保费用很多人觉得不够用,很多人又觉得完全用不着,那么对于用不完的这部分社保费用该如何处理呢?区人社局就采用将社保费用延续到下一年来使用。

  27日上午,区人力社保局在人民广场开展了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活动,拉开了全区社保宣传周政策咨询活动序幕。

  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保政策备受关注。过往市民纷纷围在宣传咨询台前,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连续参保门诊费可延续到下一年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若当年没有使用门诊费或有剩余门诊费,能否转接到下一年?”对此问题,该局工作人员解释,2014年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包括一档和二档)均为60元/人·年,主要用于支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员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或有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
  但对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居民,从未连续缴费的当年起,将其定额报销未使用的资金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重新参保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普通门诊定额报销资金为居民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不属于个人所有,实行单独核算,管理到人。

  区人社局加大宣传力度
  在宣传活动中,为了让广大市民对社保政策深入了解,工作人员还备齐了社保政策各项知识问答资料,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现场宣传我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障卡发放与使用等事项的具体要求及经办流程。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保险知识,我区社保部门除了在城区人流集中的广场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外,还将利用社区活动日等开展社保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同时以答疑会、社会保险业务讲座等形式,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企业、农村,面对面向参保人征求意见。

  慧择提示:将参保人未用完的门诊费用延续到下一年,不仅可以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也可以增加群众参加社保的积极性,其他省市或许也可以采用此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