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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新政策实施

更新时间:2016-07-28 10:29
  【摘要】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转发对该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出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整医保待遇水平、加强医保管理服务等三点要求,东莞社保局在此基础上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增加至479.79元/人。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479.79元/人
  《通知》要求,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我省66元/人。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
  7月27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多方筹资,财政补贴”的原则,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参保人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共同构成,2016全年财政补贴合计479.79元/人,高于420元/人的标准。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五大险种参保人总人次达2496.96万。其中,社会养老保险632.00万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566.13万人。

  预计今年企业社保成本降24.52亿
  近年来,东莞一直以“低缴费,保基本,广覆盖”的工作思路,在保证东莞社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大前提下,通过降低相关险种费率或推迟调升费率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以较低的缴费水平推动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向前发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今年东莞继续降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费率,全面实施差异化、可浮动的工商保险费率政策。
  目前,东莞各险种的单位费率普遍比省要求的减负费率更低,如生育保险单位费率为0.46%(省平均约为0.7%),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为0.5%(省为1%),同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裁员率低的企业,经申请给予稳定岗位补贴。预计今年全年将为企业降低社会保险成本约为24.52亿元。

  慧择提示: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东莞社保局将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提高至479.79元/人。另外,东莞社保一直实行低缴费原则,生育保险单位费率为0.46%,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为0.5%,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