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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筹备存款保险制度 力推金融改革稳步前进

更新时间:2013-11-03 12:38
  【摘要】我们都知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我国也在积极筹备中,旨在推进金融改革的稳步前进。

  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院会长马德伦在“第十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即将推出。他称,存款保险制度会对公众的存款设定一个限额超过限额以上的存款户要考虑把自己的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有了存款保险制度,公众也会增加对小型和新兴金融机构的信心。

  众所周知,现在居民储蓄数额巨大,但却没有可以投资的地方。投向股市,不少人赔得一塌糊涂;投入房市,尽管房价在涨,但前景难测;投向民间融资或高利贷,又不受法律保护,风险更大。无奈居民只好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存到银行,尽管一年的利息还不够物价上涨所抵消的部分,但总归放心些。

  但是不少人在存款时,都会首选大银行,特别是有国有资产背景的银行,而中小银行,特别是新兴的金融机构在争夺储户时处于劣势。因为中小银行难以兑付事件屡有发生,一些银行破产倒闭也有先例,人们认识到存钱到中小银行有风险,自然会选择最保险的方式。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通俗理解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我们即将实行的赔偿限额上限可能是5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存款超过50万元,就要按照50万元的份额,多存几家,才比较安全。

  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银行业构成层次的日益复杂,特别是利率市场化加大了中小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一旦流动性出现问题,极易导致清偿困难。有专家担忧,下一步存款利率管制一旦放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小银行高息“抢存款”的现象,从而导致恶性竞争的出现。中小银行则更加担忧,因为在相同的条件下,储户肯定首选大银行,再加上中小银行本身负担重,管理也不如大银行,这也预示着中小银行的生存将更加困难。

  因此,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存款保险制度上远远不够,还需要建立起审慎性监管制度。并且要借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之际,深化金融制度改革。促进新兴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制度改革才是最关键的决定因素。

  另外,我国金融不发达的根源就在于金融垄断。唯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大力发展民营银行,才能逐步消除垄断。未来,随着民间资本的进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可能会出现银行倒闭的现象。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提前把防线建立起来,要从政策层面入手,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同时,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对现有的监管体制和监管能力已提出了挑战,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但随着理财市场的不断壮大以及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深化,各个金融机构之间已经互相渗透,合作和竞争也日益广泛。所以,监管机构更要未雨绸缪。

  慧择提示: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但究竟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将怎样试行,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