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筹备存款保险制度 力推金融改革稳步前进
更新时间:2013-11-03 12:38
【摘要】我们都知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我国也在积极筹备中,旨在推进金融改革的稳步前进。
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院会长马德伦在“第十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即将推出。他称,存款保险制度会对公众的存款设定一个限额超过限额以上的存款户要考虑把自己的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有了存款保险制度,公众也会增加对小型和新兴金融机构的信心。
众所周知,现在居民储蓄数额巨大,但却没有可以投资的地方。投向股市,不少人赔得一塌糊涂;投入房市,尽管房价在涨,但前景难测;投向民间融资或高利贷,又不受法律保护,风险更大。无奈居民只好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存到银行,尽管一年的利息还不够物价上涨所抵消的部分,但总归放心些。
但是不少人在存款时,都会首选大银行,特别是有国有资产背景的银行,而中小银行,特别是新兴的金融机构在争夺储户时处于劣势。因为中小银行难以兑付事件屡有发生,一些银行破产倒闭也有先例,人们认识到存钱到中小银行有风险,自然会选择最保险的方式。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通俗理解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我们即将实行的赔偿限额上限可能是5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存款超过50万元,就要按照50万元的份额,多存几家,才比较安全。
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银行业构成层次的日益复杂,特别是利率市场化加大了中小金融机构经营风险,一旦流动性出现问题,极易导致清偿困难。有专家担忧,下一步存款利率管制一旦放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小银行高息“抢存款”的现象,从而导致恶性竞争的出现。中小银行则更加担忧,因为在相同的条件下,储户肯定首选大银行,再加上中小银行本身负担重,管理也不如大银行,这也预示着中小银行的生存将更加困难。
因此,仅仅将目光集中在存款保险制度上远远不够,还需要建立起审慎性监管制度。并且要借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之际,深化金融制度改革。促进新兴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制度改革才是最关键的决定因素。
另外,我国金融不发达的根源就在于金融垄断。唯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大力发展民营银行,才能逐步消除垄断。未来,随着民间资本的进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可能会出现银行倒闭的现象。我们所能做的就是要提前把防线建立起来,要从政策层面入手,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同时,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对现有的监管体制和监管能力已提出了挑战,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但随着理财市场的不断壮大以及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深化,各个金融机构之间已经互相渗透,合作和竞争也日益广泛。所以,监管机构更要未雨绸缪。
慧择提示:2013年,央行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但究竟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将怎样试行,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