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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发放医保二次补助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3
  【摘要】群众参保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医疗诊费的报销,群众的高额诊费还可以享受二次补助,徐州发放医保二次补助。

  徐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二次补助"共计申领2131人,占预计应申领人数的27%。其中职工医保申领1780人,居民医保申领351人。

  参保人员可通过12333热线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是否享受2012年度"二次补助",也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医保中心"二次补助"查询窗口办理查询业务。

  参保人员申领二次补助时,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或存折(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件、复印件,填写《徐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二次补助"申领表》,至淮海西路医保中心"二次补助"受理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因残疾等身体原因,本人无法到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持参保人员身份证、残疾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填写《徐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二次补助"申领表》,至医保中心"二次补助"受理窗口办理上门服务预约登记。

  医保部门查验申领人有关资料后,将"二次补助"资金及时转入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卡号。对于已预约上门服务的,医保部门将安排专人及时与参保人员联系,并确定具体上门服务时间。

  为尽快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特别是解决去世参保人员申请手续所遇到的复杂问题,医保中心增加单位集中申请业务、跨行资金转存、亲属委托授权等业务办理渠道。以去世参保人员申领"二次补助"为例,其亲属可以持参保人员的工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办理补助申领,也可持其它银行卡或存折办理补助申领(跨行交易手续费由医保中心负担);如没有参保人员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则可以由参保人员原单位代为申领;如没有单位,也可以提供档案、亲属的委托授权书等经审查后,由被委托亲属代领;或者经过公证后,由指定亲属代为领取。

  慧择提示:徐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可以享受二次补助,群众申领二次补助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裁量到受理窗口办理二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