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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群众参保见费出单

更新时间:2017-08-27 21:28
  【摘要】群众参保保险需要缴纳保险费用才可以享受保险保障,但是保险费用交了过后很多天才能拿到保单,给群众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从今日起天津市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22家保险公司正式实施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改变了以往先交保费,过很多天才能拿到保单的情况,这将有效防止保险中介或个人截留保费,制作假保单、吃单等骗保行为的出现。记者胡淼

  实行“见费出单”后,投保人当时即可拿到保单。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按照规定,投保人投保的保费在5万元(含)以下的保单,必须实行‘见费出单’制度,即一手交钱,一手交‘保单’。而单笔保费在5万元以上的保单,如分期缴费,首期保费(不低于总保费的25%)必须见费出单。”

  据了解,此次本市纳入非车险“见费出单”的险种包括: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保证险、农险。适用于天津市内依法设立的所有财产保险机构,以及各级营业性机构,包括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同时还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与财产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各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等各专、兼业中介代理机构。

  “见费出单”制度正式实施后,将有效避免因脱保导致保险保障不连续、出险不能获赔等损失。不过,投保人采用刷卡方式交费更为安全、快速。某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由于刷卡保费可即时到账,保险公司当时就能打印出保单。而如果采用现金付款方式,投保人需将现金交给保险公司或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保险代理机构现金收款人员手中,由他们为投保人刷卡付费后,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才可打印出保单。”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险种所需保费金额较大、需要汇款时,投保人要提前向投保公司索要汇款银行、账户、账号、汇款金额等信息,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保险代理机构的经办人员索取保险单和保费收据,作为日后一旦出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某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表示,“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保费收入的透明度,也将有效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提高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其他多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见费出单”可以保护投保人利益,避免因中介机构截留保费引发的理赔纠纷。

  慧择提示:天津市保险公司实施非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群众交了保险费后就可以领取保单,有效避免因脱保导致保险保障不连续、出险不能获赔等损失。投保人采用刷卡方式交费更为安全、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