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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还需因地制宜

更新时间:2017-08-25 09:32
  【摘要】北京社保部门表示,酝酿城乡大病医保方案的步伐并未停滞。北京市医疗制度还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但是大病医保方案由于面临医疗保障需整合、部门意见有分歧、赔付标准难敲定等诸多问题而难产。

  自去年六部委联合下发城乡大病医保指导意见后,青海省便率先落实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方案,随后陕西、福建、浙江、广西、安徽、山东等地也纷纷响应陆续出台方案,据了解,目前已有超过2亿人获得这一保障。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介绍,已有23个省市区推出了大病医保实施方案,确定120个城市试点。

  根据统计,就推出的大病医保报销实施方案来看,各地区的报销标准不尽相同,如山东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规定报销不高于20万元,贵州六盘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患者大病报销20万元封顶,海南海口大病报销则由去年的10万元调至12万元,云南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仅有5万元。各地报销标准不一,很大程度上考量了当地的经济水平。

  此外,对于大病医保的承办模式,各地区的总体方案却较为一致,一般都是以政府为主导,负责基本政策的制定、协调和监管。然后引入商业保险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政府的要求,选择为参保群众提供大病保险保障的保险公司。并且多采取报销“一站式”服务的方式,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给予报销后,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给予大病医疗报销。

  慧择提示: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大病保险内容也有所不同。医保部门还需要进一步的根据地方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