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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管理还缺乏统一的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6 10:30
  【摘要】对于很多中小银行来说,“去预期收益率”似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自银行资管业务开闸以来,各大银行都开始了自己的理财管理计划,也不乏一些地方性中小银行的参与。从各银行的理财管理计划细则来看,不同银行在其产品中的设计风格亦有所不同。由于缺乏相应的标准,各银行除可对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一项功能外,理财管理计划与传统理财产品的界限也愈加模糊。

  不同银行所推行的理财管理计划在设计方面有较大差别。

  其中,工行、建行等银行在产品设计中突破了传统的预期收益率方式,而强调其产品的净值化管理特质。

  以工行的“多享优势系列产品——理财管理计划A款ZHDY01”(下称多享优势)为例,该产品取消预期收益率的设置,而采取的浮动收益分成机制与传统理财产品中的截留超额收益有所不同。

  公开信息显示,多享优势固定管理费为0.6%,而浮动管理费部分则按产品实际收益进行提成,即产品单月的收益率年化达到N以上时(N=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1.75%),超过N的部分管理人将按照20%的比例提取浮动管理费。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而除工行外,浦发银行“月月享盈理财管理计划”亦未对预期收益率作出设定。

  不过也有银行在预期收益率的安排上重复了传统理财产品的老路。

  以交通银行发行的“交通银行人民币理财管理计划2013年第一期”为例,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该产品募集规模上限1亿元,委托期达1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仅为3.7%,较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无优势。

  无独有偶,平安银行的“平安财富-金橙月月盈”理财管理计划01期(下称金橙月月盈)“其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在产品信息被注明为5.2%。

  值得一提的是,在金橙月月盈的投资情况说明中,平安银行并未对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比例进行上限限制,即设为0-100%,而前述多款产品投资该工具的比例上限在80%以下。

  而另据媒体报道,在该业务试点阶段,理财计划发起银行持有单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工具总份额的80%。但是,对于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占理财管理计划的比例限制,或并未给出明确说法。

  与此同时,亦有银行通过对固有理财产品进行修改开展该业务,如光大银行直接将原有理财产品“中国光大银行阳光资产管理计划稳健一号”更改为“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管理计划稳健一号”,并将产品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下调0.3%和0.05%。

  “我行将在今后本产品的投资运作中增加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这一投资品种”, 与此同时“产品协议书和说明书条款不变”。光大银行10月20日公告表示。

  光大采取升级方式涉足该业务,或与原理财产品“稳健一号”本身属于净值化产品有关,公开信息显示,“稳健一号”至今运行已逾5年,并经历5次分红,而截至2013年10月28日的产品单位净值为1.0543,起购金额为5万元。

  慧择提示:缺乏相应的标准导致了我国银行的各大银行的理财管理计划和传统理财的界限逐渐模糊,如果不从标准限定上对理财管理计划和一般的理财产品进行区分,那理财管理计划很可能与理财产品混为一谈,或者成为投资理财融资工具的一个通道。我国银行监管部门还需要进一步的出台相应的标准,规范银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