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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生子需谨慎 温州新生育保险法将实行

更新时间:2017-08-26 08:09

  【摘要】赴港生子在原来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然而新保险法规的出台给不少决定赴港生子的家长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对生育保险法的认识现在也变得致关重要了。

  《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新《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生育等情况将不予支付医疗费,同时还扩大覆盖范围、上调缴费比例、提高待遇标准,并简化了支付手续。

  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6%上调到0.8%。同时,新《办法》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了国家机关、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此外,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补贴。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此外,女职工领取结婚证前终止妊娠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本次的新生育保险办法主要调整的是待遇条件,时限和标准。还请有意赴港澳台或者出国生育子女的温州家长们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