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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法以及待遇标准介绍

更新时间:2013-10-31 10:33
  【摘要】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安康市民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在当下倍受安康市民们的关注。为了帮助安康市民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将对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介绍。

  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参保
  每年10、11、12月为安康参保申报缴费期,安康用人单位应在本单位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下一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和缴费。
  安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加缴费,实行参保年度制。安康市城镇居民必须持有效证件,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到户籍所在乡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城关镇辖区:户籍在社区居委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宣传动员,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其他居民到城关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安康市境内集体户籍学生,城区内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他学校,由所在学校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所在地乡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安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待遇。安康市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治疗、门诊紧急抢救、门诊特殊治疗(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和门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规定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药品目录,特殊抢救病种目录等)的医疗费用。
  在使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时,设置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按照治疗医院等级、参保人员年龄段、住院次数分别确定。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适当下调,第三次住院不支付起付费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安康市基本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十分有限,而当下医疗费用日益昂贵,为了减轻安康市民医疗方面的经济压力,建议安康市民在享受基本社保的基础上再选择一份商业健康险。慧择网上提供有多款商业健康险产品,欢迎广大安康市民前来对比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