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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更新时间:2017-08-26 04:34
  【摘要】商洛生育保险是针对商洛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求而推出的一项基本社会福利制度,为了帮助商洛生育职工家庭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将对此展开详细介绍。

  商洛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商洛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填写《深圳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商洛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商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2.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3.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商洛生育保险报销方式的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商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复杂,而且条件苛刻,无法针对孕妇孕期的疾病和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建议商洛生育家庭最好在享受商洛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再为孕妇投保一份母婴保险。这种保险慧择网上就有提供,有兴趣的商洛市民不妨前来对比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