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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事件多发 凸显诚信缺失

更新时间:2017-08-27 19:40
  【摘要】近年来,很多不法分子采取不同的作案手段,利用理赔漏洞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这样不仅会损害别人的利益也损害自己的利益。

  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谢某,以女友名义购买了一台福特二手车后,勾结其他查勘定损员与汽车修理厂员工等,商量好以这台车做事故现场,故意制造虚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此来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之后,他们将在修理厂修理的宝马、奔驰小车开出,安排好地点故意与该福特二手车相撞,报保险后,由谢某与其他查勘定损员分别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随后每人按分工分赃。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谢某等五人以保险诈骗罪提出公诉。

  媒体人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只是深圳市近年来频发的保险诈骗案中的典型一例。不法分子却是如何利用各种手段去骗取保险金?媒体人为此进行了调查。

         骗保事件致损失高达百万
  深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黄勇博士告诉媒体人,从深圳市2010年以来的车辆保险诈骗案来看,呈现出诈骗数额大、有组织犯罪突出等一系列特点。据统计,2010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即审查起诉了车辆保险诈骗案27件70人,而同期其他各种保险诈骗案一共才3件4人。也就是说,深圳市车辆保险诈骗案占了保险诈骗案的九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而从深圳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车辆保险诈骗案来看,有八成都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其中还有约三成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最高骗保额达120万余元。
  从涉案情况看,有多起属于由保险公司人员、汽车维修人员等参与的共同犯罪,往往是事前精心策划、分工明确、多次作案。办案检察官告诉媒体人,该27件70人中,涉及汽车修理从业人员18人,涉及保险从业人员13人以及多家大型知名保险公司。
  从涉案人员的组成来看,主要分为车主、车主的帮手(协助车主进行保险诈骗的人员)、汽车维修人员、保险从业人员等。这些涉案人员大多都是80后甚至出现了90后的身影,他们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虽然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是很多人毕竟还有一技之长,如精通保险业务、擅长于汽车维修等。

  骗保手段繁多
  他们是如何骗保的?黄勇告诉媒体人,有些人,抱着侥幸心理,在保险公司不应赔付的情况下,弄虚作假骗取保险金,甚至还有人看到了其中巨大的利益空间,人为制造事故多次骗取保险金。
  办案检察官告诉媒体人,有不少保险从业人员利用保险理赔漏洞进行作案。如刘某利用保险公司的工作便利,取得相关车辆的机动车行驶复印件,然后与他人串谋,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死亡注销证明和火化证书等索赔材料申请索赔,利用异地出险理赔的漏洞,在数个城市先后作案,骗得保险金22万元。最终,刘某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最令人愤慨的是汽修人员与保险人员勾结作案。如刘某等人经营了一家汽车修配厂,先后多次利用自购投保车辆、利用其他车辆用亲属的身份做投保车辆、利用客户来维修的机动车辆等,由刘某等人担任车手,将车辆开到路面进行摆放交通事故现场或者将车碰撞障碍物的方式制造单方事故,故意伪造假的交通事故现场,伙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文件,骗取了多家保险公司保险金120多万元。目前,刘某等六名涉案人员已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

           诚信缺失令人担忧
  “车辆保险诈骗案的手段频出,从根本上来说,凸显的还是诚信体系的缺失。”黄勇向媒体人指出,实际发生的车辆保险诈骗案,肯定远远高于这个数字,但有很多案件,由于未发现疑点或保险公司虽发现疑点但证据不足未报案等,暂未被追究刑责。法律虽有惩治、预防的功能,完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才是关键。
  为此,黄勇表示,车辆保险诈骗案高发,往往与保险从业人员参与或默认造假、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定损和理赔审查不够严格、现场勘验与实物审查不到位等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保险公司在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管理的同时,应健全和落实业务监管制度。

  慧择提示:骗保事件多发,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缺乏诚信概念,更为重要的是很多人缺乏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理赔制度不完善,除了通过一些措施宣传骗保的严重性外,保险公司也应该完善自身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