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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变更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更新时间:2013-10-26 16:20
       【摘要】很多人不愿意购买保险主要原因是觉得理赔比较困难,殊不知有些理赔之所以如此困难是因为投保人个人信息变更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缴费时间到了,投保者却没有按约定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从而失去保障,引致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口水战”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在保险公司看来,在约定时间内没按时缴纳保费或者超过宽限期仍未缴纳续期保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而在投保者的观念里,保险公司没有及时通知到客户,这是保险公司的失责,理应由保险公司来买单。总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为避免此类纠纷,一些寿险公司正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应对。比如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去年7月1日正式启动的“清澈行动”便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除了赢得客户的赞誉外,更是在行业内起到了模范示范的作用。

  个人信息更改别忘通知保险公司
  与在银行办理借记卡或信用卡不同的是,同一个客户,当其手机丢失或换号时,第一时间会想到通知银行,却容易遗忘保险公司。“银行卡对我的日常生活影响较大,当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发生变更时,一定会想到要通知银行。”市民余小姐表示,买保险的话,每年就交一次费用,收一次短信,有时收不收到保险公司的短信也无所谓。
  某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保险合同期限较长,很多消费者将其长期搁置甚至遗忘,有时个人信息发生变化都没有及时对保单信息进行调整,导致自身的权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
  数据显示,200多天的“清澈行动”,累计清澈个险老客户10万余人,对其中22%的客户信息进行了变更登记,5177名客户累计加保续保7757件,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要避免保单失效
  人身险缴费方式一般分为趸缴和期缴,趸缴是一次性缴纳全部保费,期缴需要定期缴纳保费。而期缴的寿险缴费期短则5年、10年,长的可达20年。在漫长的缴费期内,部分客户会因种种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宽限期内缴费,导致保单失效。如果投保人没有在宽限期过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活”,该保单将彻底“死亡”。 为此,投保客户应关注每期保费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缴纳续期保费,避免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保险公司通常会提前通过信函或短信通知消费者缴纳续期保费、领取年度红利或生存保险金等保单权益。因此,如果投保客户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与客户联系。

  慧择提示:投保人如果个人信息变更,应该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单失效,不仅以前的保费算是白缴了,更重要的是发生事故时也得不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