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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与公益服务能否结合发展

更新时间:2013-10-25 15:35
  【摘要】保险是一种商业性质的行为,保险业是否可以与政府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呢,一个是商业行为,一个是公益行为,能结合到一起么?

  第六届中国·武汉金融博览会东湖保险高层论坛就“保险与政府公共服务创新”这个主题展开激辩,与会嘉宾重点关注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定位、保险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保险业与公共服务、保险业与风险管理、保险业与养老产业发展等热点问题。

  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表示,政府公共服务创新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保险业将通过加大自身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多样化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展重点业务领域、营造有利于外部环境等措施,充分挖掘风险管理、社会保障、经济补偿等行业优势,积极探索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新领域和新途径。

  政府公共服务是一种带公益性质的行为,而保险是一种商业性质的行为,怎样才能将两者很好地融合在一起?魏迎宁解答,政府公共服务对大众来说是公益性的,但是公共服务需要一定的成本来提供和管理,而这个时候就可以借助市场来做这些事情,这样可以在降低政府财政支出,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秉文则认为:保险业作为一种市场,要大力发展产品自主创新能力;而政府公共服务需要政策的支持,最大程度让市场发挥其调控作用,把市场可以做的都交给保险业,这样保险业会根据市场的需求,自主地进行产品创新,所以产品自主创新能力来自于市场的需求。

  慧择提示:保险业与公共服务相融合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难的的机遇,保险市场要发展品牌创新能力,而公益服务可以最大程度的让市场发挥调控作用,推动保险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