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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归人士补缴养老费有限制

更新时间:2017-08-28 11:44
  【摘要】群众参保养老保险可以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移居国外的人群到退休后是否可以补缴养老费用领取养老金呢?

  据调查,退休前移居国外的人群中,有相当部分的人没有注销户口,继续保留身份证。到了退休年龄,上述人群利用现有退休机制和社保机制存在的不规范,在原工作单位补缴满15年社保后,就能在国内领取养老金。

  对此,市政协港澳委员叶温金燕建议上述人群不能补缴国内社保,自己缴纳的个人部分可以全部领取。对于领取养老金的人士,凡是离境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回国后可申请恢复退休金领取。

  市人社局在答复中透露,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这将有效避免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慧择提示:上海市移居国外的居民6个月以上就不再享受养老金的领取,补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需要一次性缴纳15年以上的社保费用。保障社保基金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