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简化计生办证流程
更新时间:2017-08-25 08:06
【摘要】计生办证流程是不可少的,但是可以简化办证程序。内蒙古自治区发行《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城川镇计生办采取“六举措”简化人口计生办证流程。
一是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具体措施,确保办证服务工作不出现障碍;办理《生育服务证》,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所在单位证明材料或签章等其他材料,禁止设置其它前置条件。对群众办证所需的各种材料要进行精简和一次性书面告知。并缩短再生育审批时间,由现行最长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二是解决流动人口人群办证难。要落实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方办证制度,切实解决流动人口、人户分离和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使群众诉求能及时得到落实,努力提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积极探索实行全程办理服务制,实行网上登记或电话、传真等备查记录,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群众办证提供更多渠道、更为热情和规范服务;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明确办证人员责任,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和多渠道监督工作。申请人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既可以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也可以向现居住地计生办申请办理,首先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当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五是公开宣传计生办证事项,提高居民知晓率。充利用社区宣传橱窗专栏、电子显示屏、黑板报、QQ群、流动电影服务车等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的政策制度,让群众了解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的相关政策、途径、流程和要求。
六是改进办证方式,推进优质服务。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材料;提倡当场发证与送证上门,能当场发证的,应当场发证;不能当场发证的,委托计生专职人员送证上门,方便群众。
慧择提示:内蒙古自治区简化人口计生办证流程,解决了流动人口人群办证难的问题,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改进办证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