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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合同生效时的车祸处理

更新时间:2008-12-04 11:56

    11月15日,中国大地保险贵州分公司接到客户王某的报案,称其投保的大地众泰车(临牌)在贵阳市清镇至安顺市平坝路段翻到路基下的田坎中,车上2人受伤。  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查勘,发现车辆损失严重,估损在3.5万元左右。理赔人员又赶到清镇某医院为驾驶员做询问笔录。由于伤情较重(下颈部及嘴角内外共缝100余针),驾驶员无法配合调查。让理赔人员感觉蹊跷的是,事故车辆上的另一位乘客一直跟随理赔人员,并催促他们尽快出具查勘报告,似乎急于结案。因该车发生事故与起保时间接近(该车11月15日零时起保单生效),且同车乘客的种种反常举动,查勘人员断定这其中另有隐情。

 

经过一番深入调查,车祸真相浮出水面:120急救中心是在11月14日晚19时50分左右将事故车辆驾驶员及另一伤者同时送往清镇市某医院急诊科的。当天值班的接诊护士和医生也证明,该车出险时间为11月14日19时20分左右。

 

在车辆保险合同生效前一天发生车祸,只因不甘心自己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竟报假案骗保。不料谎言被保险公司理赔员识破,这起骗赔案没能得逞。

 

  大量的证据面前,事故车辆司乘人员无奈认账:车祸发生时,保单还有几个小时才能生效。仅仅因为几个小时的时间差,便要独自来承担事故所带来的经济责任,顿觉心有不甘。于是,大家合谋策划了这起骗赔案。谁知很快就露出了马脚。获悉实情后,车主王某放弃了索赔。(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