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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

更新时间:2017-08-28 03:09
  【摘要】群众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东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开始,截止日12月31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望出席动员大会,并就如何做好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总结去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全面部署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并表彰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会议指出,加快建立和推进覆盖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保证。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紧抓实这项工作,为东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司其职,强化督查,确保明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顺利完成,让广大城镇居民真正享受到实惠。

  据了解,今年省下达我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参保任务为61000人,参保缴费时间为今日起至12月31日止。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从今天开始,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咨询、登记并缴费。

  慧择提示:东方市加快建立和推进覆盖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对201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要求,符合条件的群众在12月31日前可以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