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要建立大众养老体制
更新时间:2013-10-09 11:50
【摘要】现有的养老金改革方案对于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是起不了多少作用的。这种小修小补的改革是治标不治本。在养老金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远不应该将自身的福利最大化,应该要实现属于大众的养老模式,提高养老金统层次。
齐传钧表示,对于中国而言,养老金替代率下降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不高,一些地方养老金发放困难,根本无力保持住目标替代率水平不变,而一些基金结余比较高的地方在发放养老金困难地区的衬托下,没有提高养老金待遇的政治动力,反而把降低缴费率,增强本地企业的竞争力作为理性选择。
另外,养老金自动上调机制迟迟没有建立起来,而人为调节幅度始终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从而导致退休者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继续走低。目前我国仅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制度做了调整。
虽然从2005年开始,我国连续上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10%,但直到今天,依旧没有出台明确的养老金调整机制。同时,不调整中国养老金的结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仍然比企业高,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扩大。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盈华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补贴由地方财力负担,具备了"准职业年金"的性质,从这个角度上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替代率是退休费替代率和职业年金替代率之和。
而城镇企业职工始终只有基本养老金,其替代率没有考虑企业年金部分或者根本没有企业年金。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两类群体的退休收入替代率是有差别的。如果企业年金制度能够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就有了"双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仇雨临曾测算,按照国际经验,企业年金能在政府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20%至30%的替代率。
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曾被官方和学界寄予厚望。最初,设想是建立一套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早在1995年,原劳动部就出台过一部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不过,直到2004年,原劳动部在此基础上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后,这项制度才真正开始建立。不过,目前来看,这项制度发展并不顺利。
人社部2011年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末全国有4.49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577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3570亿元。
郑秉文认为,无论从参加企业规模、还是参保职工人数以及基金总量来看,企业年金都比较弱小,远没有达到第二支柱的地位和承担起补充养老金的责任。而要提高替代率水平,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增加养老金的收入来源。这有赖于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在建立多元的保障体系的同时,也要打破现有的双轨制模式,同时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慧择提示:中国的养老问题解决的关键就是彻底的改变传统的养老模式,建立养老金自动上调机制,提高提高养老金统层次,缩小我国的养老差距,实现大众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