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食物中毒带来巨额医疗费用 多数人没有获得相应赔偿

更新时间:2013-09-29 17:23
  【摘要】通过上一篇文章可以看出,食物中毒后若急救措施不管用,需尽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可是,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该由谁负责呢?如果可以获得赔偿,对于中毒者来说不必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可是根据调查发现,不少食物中毒者均没有获得相应的赔偿。
         每天不到3毛钱,涵盖意外身故/残疾及意外医疗,让您轻松抵御风险!
  8553元医疗费无人“买单”
  江门某医院诉称,今年1月7日下午,被告周某所开发廊13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食物中毒而在该医院接受医疗服务,这些员工痊愈后,医疗费用一直没有支付给医院。而被告作为这些病患者的雇主,有义务保证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因此请求判令周某支付医疗费8553元。
  被告周某对医院给予13名中毒员工提供了医疗服务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周某认为,自己并不是医院所提供医疗服务的接受人,也没有承诺过这些费用由自己承担。他虽然是中毒员工的雇主,但中毒事件不是发生在工作过程中,此次中毒事件也没有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因此,医院向其追讨医疗费没有根据。

  舞阳发生集体中毒 中毒者无钱治疗被医院停药
  在舞阳县博爱医院三楼第五病房里,家住舞阳县文峰乡薛村70多岁的苗迎春老人老泪纵横的说道:“昨天俺一家三口赶庙会,每人喝了一碗羊肉冲汤,喝后大约10多分钟,我就晕倒了。”此时,苗迎春的儿子苗金方的嘴唇发紫、虚汗淋漓,而他病床旁输氧瓶的管子因为无钱缴费被拔了出来。在另外一个病房里,躺着苗金方的的妻子和6岁的女儿苗梦媛,小梦媛也高烧不退,也同样因为没钱而被停了药。在该医院里见到了11位在同一摊点喝了羊肉汤而住院的患者,大部分病人都因为无钱缴费被停了药。当天14时,又来到了同样收治有中毒患者的舞阳县中心医院。在内科病房,该县文峰乡焦楼村的焦随然老人和老伴曹新也是前一天领着小孙子焦伯文在庙会上喝了那家的羊肉汤出了事。老人说,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没及时给医院缴钱,当天就被停了药。

  慧择提示:上述为您介绍的两个案例中的受害者均没有获得相应的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将给他们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经济压力。面对这一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转嫁食物中毒带来的高昂医疗费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