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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护理费需要走保险化道路

更新时间:2013-09-29 15:16
  【摘要】我国养老体制不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才处于起步阶段,养老金制度不够健全,但是我国却面临了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局面,养老问题在社会上一石激起千层浪,社会各界争议不断,针对我国养老问题和世界养老问题,目前正在南京召开的会议能不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呢。

  2013国际社会养老事业发展合作论坛25日在南京召开。“全球老龄化,居家养老依靠谁?”与会代表围绕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这一话题展开热议。

  近来,关于“以房养老”的话题在社会上讨论非常热烈,却对“居家养老”很少谈及。“居家养老”是大多数国家居民选择的主流养老途径,在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居家养老比例至少达九成。在我国,该比例更是高达98%。以全国2亿老年人口计算,1.96亿中国人将在家度过晚年。

  居家养老所面临重点难题,就是高龄或失能时的护理,能否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一要看人力,二要看财力。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护理都需要一笔庞大的费用。在欧洲一个家庭护工一小时要40欧元,美国夏威夷一个护理型床位一个月费用高达6136美元!在国内普通护工每月至少也需3000元至5000元不等。对于一般工薪家庭和拿退休金的老人而言,都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中国人“未富先老”的现状决定了在探索“居家养老”的实践之中,必须走护理费用的社会保险化,护理队伍的专业化之路。

  日本、德国、加拿大等国在护理保险制度和护理机构、人员建制等方面的现成经验给我们的“居家养老”打开了一扇窗。以日本为例,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在全社会强制推行社会养老互助基金——“养老护理保险”,国民40岁即开始投保,该制度承担着所有日本老人90%的养老护理基本费用,而实际支配这些资金的组织不是政府,而是非营利性组织。有了护理保险,老人可享受国内任何一个养老机构的服务。而德国把养老作为一种朝阳产业来做,目前,德国上门护理机构已发展到12300家,20万从业人员,年营业额近110亿欧元。

  我国的居家养老在社会保险化方面还处于一个空白期或者处于起步阶段,护理队伍专业化根本谈不上,就算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东部地区,也因老人付不起高额护理费、护工报酬和社会地位低等原因,导致护理人才奇缺,护理行业乏人问津。虽然不少社区都在探索新型养老模式,但是,如何解决护理费用、护理队伍这两个“老大难”问题上却显有实招。令人鼓舞的是,青岛作为国内护理保险的“破冰”城市,去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将护理保险支付从医疗保险中剥离出来,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一年来,青岛已有13311人次享受到了1.08亿元护理保险金。形成个人、政府和保险公司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

  慧择提示:居家养老在发达国家价格都是十分昂贵,我国社会现状想要实行难度十分大,所以就更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制度,从资金和政策上支持居家养老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