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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将上调基本工资 特点低收入人群受益最大

更新时间:2017-08-28 10:51
  【摘要】为了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江西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上调,低收入人群成为最大的受益人。这些人按照以前的工资来生活是完全解决不了目前家庭状况的艰难问题。 

  26日媒体人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获悉,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新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这是我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六次调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低收入劳动者的关怀,也是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新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背景参考因素发生变化
  据悉,自1995年以来,省政府于1997年、2000年、2004年、2006年、2007年先后五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但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参考因素已发生了变化。因此,适度调整江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区域很有必要。
  为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家庭的基本生活,适度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让低收入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今年这次调整是继2007年后的第六次调整。

  数据平均增幅为23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五个区域,分别为一类区域720元/月、6。8元/小时;二类区域660元/月、6。2元/小时;三类区域600元/月、5。7元/小时;四类区域550元/月、5。2元/小时;五类区域500元/月、4。7元/小时。此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增加了140元、140元、120元、100元、80元,平均增长幅度为23。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揭赣元表示,为了提高我省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凡在本省境内的各种经济类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等用人单位,都应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所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特点低收入人群受益最大
  上调后,对这种低收入的人群是最有帮助的,可以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
  因为,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未考虑劳动者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所以,在得知我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后,许多市民纷纷表示,如今物价上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正是时候。而用人单位对此也表示,将按新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

  慧择提示:工资的上调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是最有帮助的,可以在他们生活困难的基础上解决他们的困难。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物价也在不断是上涨。低工资已经无法让人们维持在社会上的基本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给自己攒一份小钱购买一份保险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