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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转移癌症带来的威胁

更新时间:2017-08-26 20:19
  【摘要】健康的第一大杀手癌症一直是被我国保险协会列在重大疾病之首。癌症患者数是在不断的增长,为了有效的减轻癌症给人们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各大保险公司相应的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

  “世事无常,生命有限。原来,在癌症面前,人人平等。”9月5日晚,创新工场董事长兼CEO李开复在新浪微博上发布的一段文字引起关注。9月6日,他在微博上自曝患了淋巴瘤。一时间有关淋巴癌的话题引发关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在重大疾病保险规划的25种重大疾病中,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至少包括六种,首当其冲就是恶性肿瘤,各保险公司还可以增加上述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种类。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恶性肿瘤在必保范围之内,各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差别不大,但投保人还需要注意到一些情况。“恶性肿瘤中还有除外情况。比如原位癌,指的是早期癌症,此类重疾一般治疗效果好;而大部分的皮肤癌都属于轻微癌症,当然,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除外。”该专家建议,“如果希望包涵此类保障,投保人可选择附加轻症的重大疾病险。”

  据了解,多款重大疾病保险包含原位癌等轻症保障。专家指出:“目前来看,80%~90%的重大疾病险规定,当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之后,保险合同终止,这也使患者失去了得到后续保障的机会。事实上,得过重大疾病的投保人此时需要更多的保障。”

  该专家建议,投保人还可选择“重大疾病终身险”,此类保险的优点是保障期限长,特别是重疾险是根据诊断结果理赔,而现在老年人得大病的几率又是相当高。另一方面,终身保障险种都包含了身故保障,包括老死及病故等保障。此外,有些保险种类规定从给付之日起,还可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减轻投保人的压力。

  慧择提示:人生在世,时刻都在面临着重大疾病的威胁,我们需要提前的做好准备,转移重大疾病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损失,发挥保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