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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灾保险制度建立步伐需加快

更新时间:2013-09-27 18:05
  【摘要】近期,中国广东又遭受到严重的台风影响,台风的到来给广东地区带来30多亿元的损失,但是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只有损失的3%,严重的满足不了经济损失的要求,我国需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已批复云南、深圳地区开展地震保险试点工作。”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近日在第23届亚非保险再保险联合大会上透露。

  据统计,近10年来,洪水和地震等巨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在3900亿元左右。但是从目前统计的数字来看,中国保险赔款在巨灾损失补偿中的占比只有3%左右,和国际社会30%~40%的比例相差甚远,说明中国巨灾保障的补偿作用不够明显。

  保险专家表示,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普通的寿险和意外险都可以保障由台风带来的威胁,“但是寿险和意外险只能赔付由台风带来的身故责任赔偿,而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则需要消费者投保意外医疗险来保障,部分意外险当中有包括意外医疗费用部分,有些则没有,消费者需要查看具体的产品了解清楚。”

  美国的巨灾保险项目都通过政府立法来推动。根据巨灾风险的承保主体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美国巨灾保险项目分为联邦巨灾保险项目和州巨灾保险项目。

  英国巨灾保险都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府不参与其中。英国再保险市场相当发达和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巨灾风险责任直接在再保险市场进行分保,转移风险责任。政府虽然对巨灾保险再保险计划没有支持,但是巨灾保险参保率依然很高。

  慧择提示: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相应的巨灾保险制度,并且趋向完善。但是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我国需要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巨灾保险的建设中来,让保险真正的发挥它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