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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人死于交通事故 皆因司机酒驾行驶导致

更新时间:2013-09-24 10:47
  【摘要】近些年我国的交通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生命葬送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就在近期,泸州市一名教师在回家途中被酒驾司机撞到后送医院不幸死亡。

  9月3日晚自习下课后,泸州市泸县一中老师李某在徒步回家时,被泸县四中的老师杨某开车撞倒,后送医途中不幸死亡。9月4日,经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肇事者涉嫌酒驾、肇事逃逸、顶包。

  9月22日,本起案件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肇事者杨某存在酒驾行为,至于杨某是否涉嫌肇事逃逸和顶包,警方称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对杨某是否涉嫌犯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事件回顾
  教师被撞身亡 撞人者也是教师
  李某是泸县一中一名有着20年教龄的老师,生前曾教高三政治课。再过一个月,就是他42岁的生日。可是,他没有等到。他工作的地方和家都在泸县云龙镇,两地之间仅有20分钟路程。9月3日晚8点,晚自习结束后,李某徒步回家,走出校门不久后,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在地,动弹不得,肇事司机逃逸。
  随后,120和警方赶到事发现场。李某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由于伤势过重不幸身亡。事发现场距他家仅有10分钟路程。据了解,这起车祸的肇事者是泸县四中老师杨某。

  调查取证
  现场录像揭凶 肇事者承认挪动现场
  9月3日晚9点42分,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及时到达现场。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后,立即到云龙派出所对肇事者进行讯问。
  经初步审查发现,自称川EF6×××号车驾驶员的李某涉嫌“顶包”。民警通过调查,很快找到实际肇事车的驾驶员杨某,并责令杨某到云龙派出所接受调查,杨某到后民警通知云龙镇卫生院医生对杨某抽血,同时现场录像。经过连夜审查,杨某于9月4日9时许如实供述了其饮酒后驾驶车辆肇事、找人“顶包”及挪动现场等事实。
  9月4日上午,死者李某家属、杨某的妻子等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安葬座谈。据公安机关记录,杨某家属现场支付六万元予以处理安葬事宜,同时委托泸县公安局法医对李某尸体进行检验查明死因。

  责任认定
  确有酒驾行为 杨某承担全部责任
  9月22日公安交警大队三中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显示,李某死因确认为颅脑损伤死亡。而“乙醇检验报告”则显示,杨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63.0mg/100ml。“该含量已经符合酒驾标准。”该队中队长翁建枫说。
  在该认定书中的事故经过中提到,当天杨某在撞到人之后,曾驾车驶离了现场。但对于杨某在该事故中是否涉嫌肇事逃逸和“顶包”,民警表示,具体的细节还在进一步核实和调查中。
  认定书中表明,事故形成的原因为: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遇相对方向来车会车时,未与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李某无过错行为。杨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9月19日,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集双方当事人公开证据,制作并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无异议。9月22日,当事人双方共同书面申请请求公安机关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对杨某涉嫌犯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慧择提示:酒驾行驶不仅对我们造成了伤害同时也为他人的生命增多了威胁。近些年很多生命就是葬送在这些不负责任的酒驾司机手下。为了他人的生命,请勿酒驾行驶。在发生这种事故时,提前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有需要购买保险也可以选择登录慧择网。慧择网内为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