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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购买要分清 了解内容很重要

更新时间:2013-09-23 11:20
  【摘要】银行和保险公司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经常会隐瞒产品很多不利的内容和信息,导致消费者被欺骗要求退保,并且也造成了企业信誉上的损失,这也是近期保险行业努力整改和杜绝的现象。

  今年以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了多起关于银行“存单变保单”的消费者投诉。近日,又有多位消费者通过中国消费者报与搜狐理财联合主办的银行投诉绿色通道,反映自己在工商银行遭遇到了“存单变保单”戏法,并要求银行方面协助自己全额退保。

  河南郑州的赵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他于2012年9月13日前往郑州中国工商银行顺河路支行准备购买理财产品,接待他的一位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田女士,向他介绍了一款“理财产品”,说该理财产品承诺每年每万元962元的利息,复利计算,还有分红。赵先生听过之后觉得不错,又因当天下午急着上班,于是当即支付了3万元,办完手续后就走了。

  当天晚上,赵先生发现自己买的并不是所谓的理财产品,而是华泰保险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吉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次日,赵先生去工商银行要求退保,当时客户经理田女士找各种理由不给退保,劝说赵先生改为10000元的保单,并承诺5年后可以连本带息都取出来,赵先生口头同意。9月17号,赵先生接到客户经理田女士电话,让赵先生去工商银行取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其实是一份“犹豫期减保”的保险批单。赵先生提供给中国消费者报的该保险批单影印件显示,赵先生的保险费已经从之前的3万元减为1万元,余下的2万元通过工商银行退给赵先生,该保单于2012年9月17日生效。

  今年5月份,因为急需用钱,赵先生准备退保,咨询华泰的客服人员后,才得知,当时交的1万元现金,现在只能拿到现金价值约6000元左右。续保,就要连交5年保费,等到10年之后才能全额领取保费,这与田女士所承诺的5年后本息都可取出来的说法并不一致,且当时田女士也并没有说明有关现金价值的问题。

  赵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因为当时签署了自动缴纳保费的协议,2013年的保费已于今年9月15日被划走。赵先生认为,工商银行与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欺诈行为,他要求工商银行与华泰保险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自己缴纳的1万元本金。

  赵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个案,浙江杭州的楼先生近日也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据楼先生反映,2011年8月2号,他来到杭州中国工商银行文苑支行办理取款。取完款后,银行内的一位工作人员向楼先生介绍了一款保险产品,该工作人员称,每年交10万元,交满两年即可取回本金。考虑到保险确有保障的功能,再加上自己也不急用钱,楼先生就购买了这位工作人员推荐的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吉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令楼先生意外的是,今年8月16日,保险到期后,楼先生前往银行取钱,却被告知保费要交3年(共30万元),10年后方可取出本金。楼先生认为银行工作员工“误导与欺骗”了自己,导致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要求全额退保。

  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在银行营业场所向消费者推销保险产品无可厚非。但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保险产品时隐瞒相关实情,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这恐怕就不是为消费者利益着想了。赵先生和楼先生在中国工商银行里的遭遇,是个别现象吗?两位消费者的诉求能得到满足吗?中国消费者报对此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慧择提示: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详细了解产品的内容,不能只听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同时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欺骗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