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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新变化

更新时间:2017-08-27 03:22
  【摘要】黄石市打破医保缴费的终身制,让多名退休人员受惠,解决了企业下岗职工医疗保险终身缴费问题,让退休人员可以减少医保费用的缴纳。

  17日起,黄石市政协对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进行追踪,首站来到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容是关于解决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医疗保险终身缴费的问题。据了解,打破了缴费“终身制”的医保,目前已惠及6512名退休人员,预计到今年底这一数据将提高到7600人。

  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王赟表示:“2013年1月9日印发《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办法》,《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由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组成。视同缴费年限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即199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符合国家工龄认定政策的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今年54岁的毛女士,从一家纺织企业退休后,成了首批享受此政策的市民:“政策确实非常好,每年给我省了1600元呢!”

  据了解,《试行办法》实施后,参保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有以下变化:一是设定了最低缴费年限。二是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参保退休人员,用人单位和个人都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三是设定了视同缴费年限。四是参保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按月缴费或一次性缴费。

  慧择提示:黄石市医保缴费的终身制被打破,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用有所变化,设定了最低缴费年限,设定了视同缴费年限等,让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利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