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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日益增多 保险社会法庭免费为你解决

更新时间:2013-09-17 16:27
  【摘要】现在人们遇到保险纠纷不要再担心打官司耗时长、理赔难的问题了,现在河南省讲建立“保险社会法庭”专门为人们解决保险纠纷问题。

  2013年9月12日, 全国首家省级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河南省保险行业社会法庭挂牌成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河南保监局副局长卢振峰、省法院副院长谢德安、省公安厅副厅长许宝成、郑州中级法院院长王新生、省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周曙光等领导出席了在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举行的揭牌仪式。
  据介绍,21名社会法官是经法院、公安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精心挑选的,来自公安、交警系统、消费者协会、汽车贸易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保险合同纠纷日益增多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近两年,河南省法院共受理涉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48592件,其中2010年为9347件,2012年达到19324件,增幅达到106.7%。
  特别是随着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大量企业入驻河南、投资兴业,需要保险行业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同时,保险纠纷案件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给保险企业和消费者带来诸多现实困扰,也给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保险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当事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涉保案件原告希望得到及时赔偿。通过诉讼方式历时较长,不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保险行业社会法庭的成立,为当事人提供了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途径。诉调对接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启动调解程序。

  “诉调对接”工作初见效
  “保险社会法庭”的成立,是河南省法院系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工作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举措。
  卢振峰告诉媒体人,在省高院的大力支持下,河南保监局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和保监会关于推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要求,由省、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与各地法院加强沟通,在诉调对接工作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
  目前,郑州、许昌、漯河等9个地市已初步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全省保险业要以保险社会法庭成立为契机,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社会法庭的成立,是前期保险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对于公平便捷解决保险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保险业服务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他说。

  实现三方共赢
  周曙光介绍说,成立社会法庭实现了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和法院的三方共赢,对于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巨大的作用。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节省了“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和诉讼费用;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能够及时摆脱诉累,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上来,从根本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对于法院来说,可以减轻办案压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对于社会法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要求:要做好社会法官的选任工作,加强对保险行业社会法庭的指导工作,加强对社会法官的业务培训,提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要强化纠纷化解的诉调对接工作,对当事人到法院立案的涉保险合同纠纷,可以引导到社会法庭来调解,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无缝对接;要做好保险社会法庭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使保险行业社会法庭真正成为群众认可的多元纠纷解决新机制。

  慧择提示: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近几年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保险行业社会法庭的成立,将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方便、经济、高效、专业的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途径。“保险社会法庭”不仅免费为人们办理业务,而且处理时间也大大的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