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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69以下残疾人可领取社保补助

更新时间:2017-08-27 14:42
  【摘要】佛山为60岁以下残疾人发放社保补贴,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会停止发放补贴。佛山发放补贴保障残疾人的生活。

  佛山60岁以下残疾人社保每月补贴30元/人,残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给予社保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60周岁的;死亡的;依据法律应当停止社保补贴的其他情形。

  佛山市实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征求公众意见,并于6月17日~20日进行公示。《办法》指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社保补贴每人每月30元,采取实报实销方式发放,并且申请需由本人或监护人于每年7月31日前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采取实报实销方式发放
  据了解,残疾人社保补贴对象为具有佛山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已享受原"新农保"补贴的特殊群体(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五保户、"三无"救济待遇、重度残疾人)不纳入本办法的补贴对象。
  《办法》规定,残疾人社保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进行补贴。此外,残疾人社保补贴采取实报实销方式发放,即由残疾人自行办理参保相关手续并进行缴费,按年度据实补贴(参保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给予补贴)。
  另外,残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给予社保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迁出本市的;年满60周岁的;死亡的;依据法律应当停止社保补贴的其他情形。

  每年9月统一发放补贴
  据了解,残疾人申请社保补贴,应先由本人或监护人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手续,然后在每年7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逾期不递交申请不予受理,并不得在下一年度申请补发残疾人社保补贴。
  《办法》透露,残疾人社保补贴申请审核期为每年8月。残疾人社保补贴由镇(街道)残联统一在每年9月进行发放。发放补贴的方式原则上通过银行统一划拨到该残疾人社保缴费存折。而残疾人户籍在上一社保年度内发生本区或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的,统一在原户籍所在地申领社保补贴。

  慧择提示:佛山为60岁以下的残疾人发放补贴,让他们可以领取到社保费用,保障他们的生活。佛山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