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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渔业迎来几大保险公司合作入驻

更新时间:2017-08-28 12:57
  【摘要】国家一直在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和普及,在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的情况下,渔业保险也进入了保险公司的视野,山东省渔业就迎来了几大保险公司的入驻。

  日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平安、大地保险山东分公司合作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山东保监局副局长曹光中、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张鲲,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王守信等签约各方有关部门出席了签约仪式。

  仪式上,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合作保险公司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渔业互保合作协议》,为全省13万余艘渔船提供有力的保险保障。

  完善渔业风险保障机制
  山东省是渔业大省,同时也是渔船大省,有各类渔船13万余艘,渔业的产量、产值等主要指标多年来均居全国首位,渔业已成为山东农村经济的优势产业。但渔业,特别是海洋捕捞业是世界公认的高危产业之一,受极端天气增多影响,海上安全事故频发,在渔业风险保障机制缺失的情况下,渔民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渔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和完善渔业风险保障机制,对降低渔民灾害损失、减轻政府减灾抗灾压力、保持渔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化解渔民风险、最大程度保障渔民利益,2006年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发起并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了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建立起渔民自愿入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共济的渔业互助保障机制。协会成立以来,立足渔业行业特点和渔民现实需求,先后开展了渔船财产互保、雇主责任险互保等主营业务;在渔港设施以及渔业养殖保险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解决渔民生产资金难的瓶颈问题,委托银行实施了渔民小额贷款,搭建了渔民金融服务平台等等,为山东省平安渔业建设和渔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山东省渔业互助保险还存在着保险面偏窄、保险规模偏小、保险险种偏少等现实问题,目前还仅仅限于渔船和渔民生命财产保障范畴,渔业基础设施、渔业养殖等更广领域的风险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仅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海洋渔业行业有着巨大的风险保障需求和发展空间。
  据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王丽介绍,目前全省渔民人均保险额度在22万左右,接下来,通过和三大保险公司的合作,争取在一到两年内,让这一保险额度提高到50万左右,更有力地保障渔民的切身利益。
  据了解,通过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的积极引导推动,目前渔业互保协会承保的渔民,一年在12万人左右;其中,捕捞渔民占到80%,渔船承包在7000多艘;60马力以上的渔船参保比例也占到了80%左右。

  构建渔业保险新格局
  建立和完善渔业风险保障机制,是当前符合我国国情、渔情,符合渔业行业特点、服务平安渔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十分关注渔业风险保障问题,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健全稳定的渔业风险保障机制。”这都为山东省进一步构建渔业风险保障新格局、继续做大做强渔业互保事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和完善渔业互助保障机制,是以渔船船东、渔民需求为落脚点,分散和化解渔业风险、减轻政府减灾抗灾压力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职能部门与商业保险优势互补,实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建立渔业风险共保机制的有益实践,必将对打造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为“一黄”“一蓝”两大国家发展战略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慧择提示:近些年对农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的普及,使很多农民和养殖户的收入得到保障和稳定,对渔业的保险也是为了稳定市场经济,将更好的福利带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