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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商补差与大病险并行 保障农村居民生活

更新时间:2013-09-13 18:37
  【摘要】我国正在改革社会发展体制,城镇化建设是其中的主要内容,日前贵州就开始推广新农合商补差。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在我省三市试点的基础上,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参合农民除了享受正常的新农合报销减免外,还将得到保险公司一定比例的大病保险赔付。全省统一标准还在研究当中。

  据悉,自2007年底开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就开始参与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农合业务委托管理,成为全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首家试点。

  今年4月起,中国人寿六盘水分公司通过政府采购中标,正式成为六盘水市新农合经办商业保险机构。同时,中国人寿六盘水分公司成为该市城乡大病保险的承保机构,目前已开始了大病保险的赔付工作。另外,毕节市与铜仁市也分别在今年进行了“商补差”的试点工作。

  昨日,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武彪表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在三市试点的基础上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省卫生厅将结合‘商补差’在三试点的实施情况,制定一个统一方案推广到全省。具体的方案还在研究当中。”

  据介绍,从试点情况看,各试点地区在不增加个人筹资金额和政府投入的基础上,从新农合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盘活了新农合结余资金,提高了新农合资金使用率。

  例如,六盘水市钟山区2012年从新农合基金中按参合人数36.6元/人的标准,提取516.28万元为全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同步运行,“一站式”完成参合人员基本医疗报补和大病保险理赔工作。

  慧择提示:新农合经办服务对农村居民生活是一项利好消息,如何实施和发展是要落实的问题,配合大病险的工作,农村居民生活能得到很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