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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落实情况调查分析

更新时间:2017-08-26 13:49
  【摘要】鸡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在当下倍受党中央和政府的关注。为了稳步推进鸡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对鸡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落实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调查。

  鸡西市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1.受到了民众的欢迎:“这项政策太好了,以后俺可有依靠了,不用再给子女添负担了”一大早在建设社区医保大厅人们排着长队相互诉说着,如何看到宣传单,如何一早就赶来排队怕被落下。一位老大爷激动的说“有这么样的好政策,看来我还得继续多活个几十年呦。”尽管外面的气温很低,但屋里的气氛异常热烈,工作人员也忙得不亦乐乎。市民都表示,缴费少,待遇高,起付低,政府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2.“全面医保”让广大群众看到了曙光: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减轻居民家庭负担,使所有的居民不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发生重大疾病时基本的医疗需求能够得到保障,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鸡西市城镇居民应参保人员为44.7万人,财政筹资280万元。2007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8年1月31日前实现44.9%以上应参保人参保(20万人),比上年制定的参保目标17.5万人,提高了14.3%。通过强化宣传、加大工作力度等措施,2008年参保人数达到80%以上,以后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3.“低水平起步”让医保真正惠及千家万户: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对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予以政策倾斜,低保对象和残疾的城镇居民,财政予以大额补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学生儿童每人每年90元,家庭只需承担30元,财政补助60元,补助占66.7% (属于低保或残疾的儿童只需交15元,财政补助75元,补助占83.3%)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时,家庭缴费标准降低10元即只需交2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90元,只需交130元,财政补助60元,补助占31.6% (属于特困居民的每人每年只需交38元,财政补助152元,补助占80%)。对于这种政府补贴占缴费总额“大头”,个人交“小头”充分体现了鸡西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市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决心。

  鸡西市城镇居民医保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虽然居民在参保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情况,相关部门都及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予以解决,但还有群众期待早日解决的问题,如:由于省有关部门目前尚无低收入家庭具体界定标准,低收入家庭无法界定,还都暂时统一按130元收取保险费用;参保居民无法异地就医问题;由于微机程序还未开发、医保卡的制作还没进行,原定用医保卡直接在治疗医院结算,目前还未实现;1月1日起已经陆续有参保居民住院治疗,目前还未获得赔付。
  2.医疗保险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确保基金在维护公平、适度保障、合理补偿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平衡。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医院追求的两个目标,这两个目标都是医院诱导需求的内在激励机制。在这两个目标驱动下,费用将不断攀升。使用的结算办法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缺少外部的制约作用,导致各种违规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医疗费用上涨势头难以遏制。
  3.由于参保人员缺乏医学知识,对“对症治疗,合理用药”缺乏正确的认识,盲目提出一些不合理的检查和不合理用药要求,同时由于长期受原有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下“免费医疗”的影响,缺乏费用意识,发生“一人参保,全家享用”以及过度的医疗消费等不规范行为。此外,随着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们对健康保健需求的增加,也容易诱导超前医疗消费行为。

  慧择提示:以上所述就是鸡西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落实情况调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鸡西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体而言落实情况还不错,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从而促进鸡西市医疗保险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