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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出意外 保险公司赔不赔?

更新时间:2017-08-27 21:30
  【摘要】现在做好事越来越难了,做好事怕被诬陷,被反告。好事难做难道我们就不做了吗?最近,一则好人做事出意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事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浦东的尹师傅摊上了件烦心事:他跟车押运货物,车子陷入泥中,司机毕师傅请他帮忙,谁知飞转的车轮将他的手指轧断。当地交警部门没有对这起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不愿意赔偿。尹师傅只好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7日,晚上8点多钟,尹师傅等人乘坐毕师傅驾驶的中型货车送货,到江苏海门市海门镇时,车轮陷入泥土中,打滑无法前行。应毕师傅的请求,尹师傅帮忙用木板垫后车轮。谁知,毕师傅在未确认尹师傅离开车辆的情况下,突然起动,导致他的右手食指被车轮辗压受伤。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派出所制作了接处警工作记录。

  经司法鉴定,尹师傅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尹师傅了解到,毕师傅受雇于陈先生,涉案中型货车为陈先生所有,挂靠在勇创运输公司名下,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后,毕师傅已支付赔偿款1.3万元。

  由于相关当事人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尹师傅起诉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7万余元,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的损失,由毕师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陈先生作为毕师傅的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勇创运输公司作为车辆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对事故发生经过和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情况没有异议,但认为交警部门没有将这起意外定性为交通事故,没有按交通事故程序处理,不同意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其余三名当事人,毕师傅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陈先生愿意承担60%责任份额,勇创运输公司则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可了尹师傅关于4名被告责任分担的诉讼请求,确认他的合理损失为11.47万元。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承担10.23万元,超过或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损失1.23万元,由陈先生全额赔偿,毕师傅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毕师傅在事故后已支付1.3万元,因此两人无需再行赔偿。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应该要积极的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感。我们应该要鼓励好人好事,让社会掀起一股做好事不怕遭损失的风气,只有这样,社会才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