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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应因省会地区不同而定价

更新时间:2017-08-26 00:46
  【摘要】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但现实情况是,个别地区亏损极度严重,贡献两成保费却亏损占比超过七成。

  8月30日晚,保监会公布2012年交强险运营情况:全年保费收入1114亿,承保亏损83亿,投资收益29亿,即总经营亏损为54亿元。

  这是继2007年实施交强险条例之后连续的第6年亏损。“相较2011年已经同比减亏38亿,综合成本率也有所下降。”当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张海波在通气会上称。

  2012年下半年交强险对外资保险公司开闸,年度内开展交强险业务的三家外资公司分别是:美国利宝、富邦保险和中航安盟。“这3家2012年内的保费收入合计约2000万。开办第一年盈亏数据非常不稳定。”工作组成员介绍道。

  工作组成员将连年亏损的关键原因总结为:在人伤医疗和汽车维修成本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家用车保费收入大幅降低,部分车型与部分地区费率与风险严重不匹配。现实运行情况与交强险设计之初定下的“不盈利、不亏损”原则严重相违。

  更值得关注的是,大幅亏损或仍将持续。“保险行业每年都会根据亏损经验提出具体改进建议,但目前为止没有实质性推动。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涉及面广,并且立法修改涉及多部门,完善费率机制需要很长一个过程。”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来,2012年对该条例做过两次修订,一是将外资公司纳入承保主体,二是挂车不再投保交强险,相关事故赔偿责任由牵引车承担。

  自2006年下半年实行交强险至2012年,6年半行业共收取交强险保费4951亿,发生赔付3336亿,赔付率76.4%。累计承保亏损399亿,平均的综合成本率109.1%,累计经营亏损256亿,平均的经营利润率为-5.9%。

  收入降赔付升
  赔付成本逐年持续上升,而交强险的费率水平,或车均保费收入在逐年下降,导致交强险的收入和投资收益不足以覆盖赔偿,造成交强险持续亏损。
  交强险赔付种类主要分为人伤医疗和物损维修。从人伤成本来看,各年度死亡伤残分项限额的赔款从2007年的1万,提高到2012年的2.4万,增长125%,年均增长达到17.6%。
  而人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其中绝大部分赔偿项目与各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纯收入挂钩。最近五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的纯收入大幅增长。
  例如江苏,近五年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达到了61%,年均12.6%。收入水平的上涨直接决定了人伤赔偿标准上涨。
  同时在物损方面,汽车厂商在2012年对零部件价格进行多次调整,涨幅超过10%。“这主要由于目前新车销售竞争激烈,各汽车厂商在前端销售降价,但在后端维修上采取上涨的策略,来保持利润稳定。”张海波说。
  但在保费收入方面,按照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费率浮动机制规定,交强险对于上年没有出险的续保客户开始享受费率折扣,连续三年不出险可有30%的费率优惠;而出险两次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事故的客户是费率上浮。
  受费率浮动办法影响,其中家用车的交强险保费从2006年的1050元,降至2012年的800元,费率浮动从2007年实施三年后,每年有包括85%的续保家用车享受到费率下浮的优惠,但费率上浮的车主比例仅有1%。费率逐年处于整体下降状态,到2012年整体的交强险费率水平比基本费率下降了15.3%。

  建议分区域定价
  “地区之间差异太大,实行一刀切的统一费率与风险不匹配,赔偿结构严重不合理。”工作组成员说。
  经统计,近四年亏损最严重的6个地区,合计收取保费是767亿,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但承保亏损是255亿元,占总承保亏损的74%。综合成本率已经超过了130%
  “举个例子,发同样一个交通事故,上海比甘肃要多赔付2倍多,但收取保费是一样的。因为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甘肃的2倍多。而亏损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经济发达地区。”
  前六位亏损严重的地区分别为:上海、宁波、浙江、安徽、江苏、重庆。
  另外,按车种结构划分,亏损主要集中在挂车、特种车、营业客车、拖拉机和非营业货车上。据介绍,这五大车型最近四年,合计收取保费占全部车型保费的18.2%,但合计承保亏损达到252亿,占到了总承保亏损的73%。
  “为了改善交强险持续亏损状态,我们建议完善交强险费率调整机制,实行分区域定价。”交强险工作组成员们认为,中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交通状况、赔偿标准都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在同一费率水平下,各地的赔付支付和盈亏结构不合理。

   慧择提示:交强险应该根据省会的不同而做不同的定价。一方面可以有效的控制各地风险的差异同时在区域内实现了风险与价格的相匹配,慢慢使总体盈亏的过程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