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医保报销比例将会大幅度提高

更新时间:2013-09-09 12:51
  【摘要】医保制度在不断的进行改革,为了进一步让广大的民众体验到医保改革所带来的好处,广州市进一步的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今年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且政策出台适逢新旧社保年度交替时段,部分按老标准缴费参保的市民,需补缴差额方可享受医保待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获悉,此次补缴确定从9月4日起,且设定补缴有3个月的过渡期。已按较低标准缴费参保的市民,可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补缴,其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过期不缴将暂停医保待遇。

  据该局医保处负责人透露,按照广州市政府新近出台的居民医保调整通知规定,从2013居民医保年度起,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600元/人·年;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800元/人·年。目前,该局已确定从9月4日起,参保人需按新标准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参保人员已按201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预缴了201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需按规定标准补足个人缴费差额部分,即未成年人40元/人,非从业居民120元/人,老年居民300元/人。

  已按201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预缴了201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在“通知”实施后3个月内,截至今年11月30日,未按规定标准补缴居民医保费的,将暂停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截止日之后补缴居民医保费差额的,从缴费次月开始恢复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为提高缴费效率,居民医保费缴费将逐步统一为银行划扣。

  慧择提示:进一步的提高医保的保险报销比例,有利于进一步的解决人们看病难的问题。银行代扣保费,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进一步的提高了医保的筹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