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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保多赔少成常象

更新时间:2017-08-27 10:59
  【摘要】近些年来,保险纠纷案件在一次次的上演着,面对着保险公司的高投低赔,人们也伤透了脑筋。

  “买车险时按新车价20万元来投保,出险后却按照折旧价理赔,这是什么道理?”昆明市张先生单位的一辆车因交通意外致车辆全损,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表示只能按照车辆目前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张先生对此不满。

  按照目前商业车险有关条款,车主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计价,对应的理赔比例有所不同,旧车并不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保险人士解释称,全损情形下,按规定赔偿金额是不得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的,而目前普遍按新车购置价收取保费的主要原因是在出险修理时,保险人是按照新零配件修理进行赔偿,而不考虑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情况,对仅需换件的车主来说,按新车价格承保较为方便,对车辆全损的车主确有不合理之处,但每年出现全损的情况概率是非常低的。

  知情人士透露,车险保多赔少在业内非常具有普遍性,对于主要靠保单提成来增加收入的业务员来说,大部分都不会在下单时过多介绍理赔细节。

  慧择提示:保险业务员为了增加收入不向广大的消费者说明具体的细节情况,以致于保险纠纷不断,这必定是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的,为了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内部的素质尤其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