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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成立

更新时间:2017-08-26 06:31
  【摘要】交通事故保险纠纷是保险纠纷中最容易发生的一种纠纷。针对这种频繁发生的纠纷案件,云南省就成立了一个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

  8月13日上午,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揭牌。调处中心由云南保监局、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省交警总队联合建立,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制度三合一,受案、调案、审案、保险赔付融入交通事故处理中。

  省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作为全省统一管理机构,将主动与各地的保险监管和行业部门的联系,在州、市交警支队、县(区)交警大队建立一站式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分中心和调处室,发挥交警部门和保险监管的职能优势,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和保险纠纷,化解矛盾。

  "据统计,全省的道路交通事故违法处理每年都在400多万起,每年有几千人因交通事故死亡,2万多人受伤致残,交通事故赔偿调解难度也随之加大。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对"快处快赔"的期盼和要求越来越高。"省交警总队政委苏志忠介绍,目前,全省的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已突破900多万,而且每年还在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我省道路通车里程已达21.9万公里,是一个以公路运输为主体的山区省份,山高坡陡,沟谷纵横,道路基础条件差,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云南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华日新表示,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将坚持"三快一免"-快受理、快调解、快结案、免收费的服务,首批由33家保险公司推荐的43位保险理赔员兼职人民调解员,由昆明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各级调处中心和调处室,由交警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据悉,调解中心和调解室的派驻人民调解员,一部分从各保险公司选聘业务精通、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也将从考虑从退休交警、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当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职、兼职人员相结合的调解员体系。

  省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还将与交警、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消费者、交通事故受害人等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席平台,定期、不定期沟通联系,努力做好纠纷调处指导工作。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直接面对事故当事人、受害人在现场开展工作,也将向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宣传调处机制,主动将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引导至调处机制中来,在矛盾纠纷萌芽时即进入化解通道,减少事故处理、保险理赔中的矛盾和纠纷。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云南省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调处中心的成立,将会为交通事故保险纠纷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调节机构,方便了广大保民。